政策速递

【项目申报】202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机械协会    时间:2021-8-16 11:18:44

202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开始啦!最高可补助1000万元!

项目申报详情如下:

一、申报专题

  (一)租金补贴专题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租金补贴、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租金补贴

  (二)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专题—机器人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三)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专题—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补贴

  (四)机器人应用及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改造)示范专题—机器人应用及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改造)示范-上级资金配套奖补、机器人应用及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改造)示范-区级示范项目奖补

(五)单体机器人应用专题—单体机器人应用补助

二、补贴标准、申报条件、材料要求

1. 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租金补贴

 

 

 

2. 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租金补贴

 

 

3. 机器人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4. 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补贴

 

5. 机器人应用及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改造)示范-上级资金配套奖补

 

 

6. 机器人应用及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改造)示范-区级示范项目奖补

 

7. 单体机器人应用补助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属镇(街道)经发办递交申报材料。

  (二)初审:所属镇(街道)经发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现场核查并出具初审意见。镇(街道)经发办要按照“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

  (三)评审:由区经促局组织评审。

  (四)项目审批及资金划拨:公示结束后,由区经促局根据评审(审核)结果和公示情况形成扶持方案按区相关文件要求报批。区经促局下达项目计划后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拨付。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须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简称“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于2021年8月27日之前将一式四份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的申报材料送到所属镇(街道)经发办初审。各镇(街道)经发办合理安排工作推进。

(二)各镇(街道)经发办须于2021年9月1日前将一式三份经初审的纸质材料及一份对应专题的汇总表报送至我局技术创新股。

 

附件:附件1-6.zip

   附件 1.租金补贴专题申报指南

   附件 2.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专题申报指南

   附件 3.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专题申报指南

    附件 4.机器人应用及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改造)示范专题申报指南

   附件 5.单体机器人应用专题申报指南

   附件 6.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2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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